快筆記!汽車檢驗必知四大重點、三大地雷
你知道嗎?新車入手5年後就得按照規定定期進行驗車,以確保車輛及搭載人員的安全,未依規定定期檢驗可是要受罰的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車主若未在通知單期限(驗車日前後一個月)內完成驗車,自用小客車與機車可罰新台幣900元∼1,800 元,自驗車日起超過 1 個月以上未驗車的話就會吊扣車牌,超過 6 個月以上,車牌就會被註銷囉!
附上監理服務網提供-查詢汽車應定檢日: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checkQuery
另外按照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定,小型汽車依照汽車出廠年份的檢驗次數與費用如下:
那麼定期驗車有哪4大重點是必知的呢?
一、 要帶【行車執照】
二、 要帶【汽車強制證】,且強制保險的有效期間應滿30日以上,若未達30日以上建議先辦理續保再去驗車唷。
三、 要先繳清【交通違規及欠稅費】。
四、 要先問【民間代檢廠營業時間】,雖然代檢廠除一般平日外,有些周六或夜間也可以檢驗,但是每間代檢廠可以代檢驗的車輛數量是有限的,建議先撥個電話確認一下,以免白跑一趟。
好啦!既然重點都講了,小編佛心來著,加碼再告訴大家一般車輛辦理檢驗時最常不合格的項目:
1. 各式燈光:例如車頭燈、方向燈、煞車燈,如果有毀損或是燈泡已更換過顏色是無法通過驗車的。以方向燈來說,在汽車前方限定為橙色,後方則是橙色或紅色,機車前後方均限定為橙色。
2. 車身顏色:特別是機車,常常車殼損壞更換後與原車顏色不同,未及時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身顏色變更登記,驗車也會有問題的。
3. 車身標示及尺度:特別是小貨車,車身應標示車牌號碼而未標示,以及車輛的長、寬、高與監理機關登載不符,又或是有些車輛後來加裝防撞桿或車頂架,卻沒有到監理機關辦理變更….驗車時可都會被打回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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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新安東京海上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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