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爆改電動自行車直接看有無超重! 南警2天「重磅」取締21輛違法拼裝車
過去政府對於電動自行車管理也比較鬆,許多移工不僅會用來代步,有些人甚至會改裝,誇張一點車速還不輸給一般125c.c.機車,也造成交通危害。因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條文,將「電動自行車」更名「微型電動二輪車」,並明定要是「電力為主、最高時速在25km/h以下,且不含電池車重在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車重在60公斤以下的電動二輪車」,而台南市警方鎖定「車重」之規定,採購大型電子磅秤來取締違法拼裝車,光是2天內就查獲21輛違規。
由於電動自行車以往沒什麼規範,許多外籍人士常將車輛改裝得相當引人注目、甚至變更馬達、電池、輪胎加大、加長車身軸距來增加性能表現,誇張者甚至速度絲毫不遜於白牌機車。因此,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自2022年6月14日起執行「電動自行車執法」專案,至今已沒入未經審驗合格的拼裝車共72輛,另外還有取締43件審驗合格但違法變更設備的電動自行車。
交通大隊指出,部分店家會進口中國製不良零組件,拼裝後再以低價賣給外籍移工或民眾,而車主還時常擅自改裝,其可能存有結構或電力系統設備不穩定等危險,甚至不排除有釀火燒車的風險。只是電動自行車過去沒有納入牌照管理,加上騎乘者不需有駕照,所以發生交通違規不怕被檢舉或移置,肇事逃逸難以追查、車輛沒保險更可能讓其他用路人求償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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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要取締違法拼裝車輛,可透過現場辨識顯露合格標章真偽,並核對規格是否相符,但警方表示此方法需要多花時間查核,所以台南市交通大隊特別採購大型電子磅秤,以現場秤重方式取締,由於進行違法爆改的車輛,基本上不含電池一定會超過40公斤,所以只要超重便可予以舉發沒入,更有效率且無爭議。
台南市警方執行秤重大執法,短短2天就取締21輛違規超重電動自行車,一律拖吊上貨車並予以開單告發甚至沒收,後續也將溯源銷售違法電動二輪車的店家,以遏止拼裝車上路,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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