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大亨陳盈助等60多人緩起訴 9億處分金創紀錄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5日電)博弈大亨陳盈助涉網路博弈等案,檢方審酌逾60名被告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新台幣3.85億元及繳處分金9.55億元,全予以緩起訴處分。全案9億多處分金,創司法史上最高紀錄。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今天指出,不僅全案9億餘元處分金創司法史上最高,陳盈助個人緩起訴處分金8億5000萬元金額也是新高。嘉義地檢署平均每年緩起訴處分金約3600萬元;目前台中地檢署金額最高,但全年最高才2.3億元。
蔡英俊表示,陳盈助涉及網路博弈、洗錢罪嫌,由嘉義、橋頭地檢署共同偵辦,今年1月19日指揮警調等單位執行搜索。
蔡英俊指出,陳盈助為福添福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洪姓男子為陳盈助私人助理,協助陳盈助處理財務等事宜,洪男的妹妹協助處理陳盈助交辦財務事項。
檢方表示,被告陳盈助、洪姓兄妹等3人涉自民國107年8月5日至110年1月18日分別在嘉義市世賢路、青年街及上海路等處所被控經營以境外賭客為對象的現金網路博弈平台,且配合賭博網站從事賭資代收、代付轉帳業務,估計犯罪所得為2億元。
蔡英俊說,被告陳盈助、洪姓兄妹涉自108年4月30 日至109年7月28日提供位於嘉義市文雅街房屋,委由張姓男子作為公司場所,並從事未經許可的線上賭博行業,主要以境外賭客為對象,提供不特定人士登入網站下注。
嘉義、橋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檢方審酌被告陳盈助等60多名被告均坦承犯行並配合調查,且近20年均無判決有罪記錄,被告所經營賭博網站均封鎖台灣IP(網際網路通訊協定)連結,並無台灣賭客對賭的事實,所有被告均自願繳回犯罪所得。
蔡英俊指出,被告陳盈助年逾60歲,患有心臟宿疾,並提供相關診斷證明,足以證明健康狀況不佳;另考量陳盈助平日均有捐助慈善事業行為,加上自願捐助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2000萬元。
檢方認為,被告陳盈助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2億元,並願向公庫繳交8億5000萬元作為緩起訴處分金;被告洪姓兄妹分別願意繳交5000萬元、4500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福添福公司也需繳交5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另外,被告張男等人自願繳回犯罪所得1億8500萬元,再加上其他多名被告的緩起訴處分金,總共為13億4000多萬元均履行完畢,檢方認為這件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編輯:戴光育)1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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